一、听证事项
深圳监狱罪犯收押中心项目
二、听证内容和依据
内容:深圳监狱罪犯收押中心项目建议书(附件1)
依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2019年1月29日,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平大厦18楼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名额:
听证参加人10名,由与听证事项有密切关系的监狱戒毒工作者、专家学者、关注本听证事项的其他人士等组成。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在深圳市或常住深圳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申请人数不足时,由司法局邀请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预定人数的,将抽签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1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件2)。请将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jyj_szjy@gd.gov.cn。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