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司〔2019〕194号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局对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日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坪山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违反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实施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依法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违反行政区划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进行查处;
(七)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依法对慈善组织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二)行政法规
1.殡葬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6.婚姻登记条例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五)规章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5.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6.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7.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4513539、0755-8938571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