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盐田区中英街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深圳市盐田区中英街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和深圳市盐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深圳市盐田区中英街管理局机构设置方案》(盐编委[2014]41号)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中英街管理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沙头角管理区内人员的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实施检查,涉嫌违反通行证管理的移交公安、边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依法对需要办理通行证的沙头角管理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雇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后,送边防部门办理。
(三)依法对进出沙头角管理区的人员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涉嫌违反携带物品规定的,对携带人的通行证信息和涉案货物、物品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海关或者海防打私部门依法处理。
(四)依法对沙头角管理区内仓库、厂房等非居住用途的房屋和场所进行登记备案。
(五)依法加强对沙头角管理区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六)依法加强沙头角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者改正或者排除隐患,及时告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依法对沙头角管理区文物保护清单中的文物进行监督巡查。
(八)依法对在沙头角管理区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反动及淫秽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财物予以扣押,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或者文体旅游部门依法处理。
二、主要执法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中英街碧海路8号碧海苑裙楼。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25265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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