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南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深圳市南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南山区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南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违反宗教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行政法规
1.宗教事务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二)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四)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914房
(二)咨询电话:0755-26662941
投诉电话:0755-2654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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