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龙华区、坪山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深圳市龙华区、坪山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更名的批复》(国烟人〔2017〕83号),深圳市龙华区、坪山区烟草专卖局是本辖区内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涉及烟草专卖管理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职权。现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依法对辖区内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六)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烟草专卖打假举报电话:12313
(一)龙华区烟草专卖局
1.办公地址:龙华区民清路与东环一路交汇处油松商务大厦3-4楼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8150360
(二)坪山区烟草专卖局
1.办公地址:坪山区坪山街道沙湖社区禾寮5-6号御和园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938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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