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执法监督 >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水务局委托行政执法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5-11-0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水务局委托行政执法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深圳市水务局委托行政执法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务委托执法的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市水务局决定分别委托深圳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委托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委托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委托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委托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委托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西丽水库管理处(委托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梅林水库管理处(委托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委托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委托期限:2015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等9个单位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执法人员均持深圳市人民政府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执法范围

  (一)深圳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深圳河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河道管理、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岭南路44号深圳河鹿丹阁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591852

  (二)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东江水源工程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8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072793

  (三)深圳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铁岗、石岩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库东坝头综合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9955188

  (四)深圳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北部水源工程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观澜街道广场沿河路6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3065050

  (五)深圳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葵东路2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5581258

  (六)深圳市梅林水库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梅林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水库办公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104910

  (七)深圳市西丽水库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西丽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4098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6301528

  (八)深圳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碧岭三洲田水库办公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4629472

  (九)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在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水库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8891311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六)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

  (七)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八)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九)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十)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十一)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十二)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十三)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

  (十四)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十五)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十六)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

  (十七)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十八)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十九)深圳市排水条例

  (二十)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