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行政执法电子监督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共接收25家具有行政执法事项的单位报送各类行政案件3186966宗,立案3180196宗,立案率为94.8%。系统对受理、立案、调查、处罚到结案等环节实施了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以往普遍存在的单人执法、处罚畸轻畸重、办案超期等问题逐步得到改进。案件在法定期间按期办结的比率由建设初期2009年的82.1%逐步提高到2016年的98%。纳入监督的市、区、街道三级执法人员数已达25781人,进一步增强了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核和管理。二是处罚结果更加透明。通过建立法律法规信息库,完善比对分析功能,要求执法单位梳理执法依据、细化处罚标准。已纳入监督的执法事项8251项,梳理的法规依据近26319条,纳入电子监督的案件基本做到了处罚有依据、结果有公开,减免有说明,扣押物品有清单。行政执法电子监督的启用让我市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提高了执法效率,提升了公众对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供稿:法制协调处 吴华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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