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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部署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清理和新版《行政执法证》更换工作

来源: 日期:2016-05-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6年5月上旬,市法制办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清理和新版《行政执法证》更换工作培训会议。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培训会上,市法制办法制协调处介绍了日前已启动的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清理和新版《行政执法证》更换工作的政策背景和现实必要性、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并就参会人员提出的具体细节问题一一做好解释、答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先后多次强调严格执法主体、人员管理的重要性。诸如,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调,“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5年省委、省政府亦分别在《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中对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此次部署的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清理和新版《行政执法证》更换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上述政策要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供稿:法制协调处 吴华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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