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编制好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根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深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范围
社会各界可根据我市立法权限,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积极为我市法规制度建设建言献策,特别是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为我市在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的有关要求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请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有关上位法依据、通过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立法项目建议请于9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局:
(一)电子邮箱:hex@sf.sz.gov.cn
(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天平大厦1901,邮编:518000
(三)传真:83053801
深圳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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