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相关要求,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5月10日,蒋小文副局长一行到深圳市潮汕商会调研《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由深圳市潮汕商会会长吴木棠主持。
商会各会员单位主要围绕搬迁补偿标准、“搬迁难”解决机制、综合整治、更新政策统一性等内容表达意见,总体而言,一是建议在《条例》中设置全市统一的搬迁补偿标准,指导市场主体规范搬迁。二是建议借鉴香港强制售卖制度,在《条例》中创设“搬迁难”解决机制。三是建议在《条例》中完善综合整治增加经营性建筑面积的制度规定,提高市场主体积极性。四是建议各区城市更新政策能够统一,增强政策预期。
会上,蒋小文副局长对深圳市潮汕商会的调研安排表示感谢,表示将认真研究分析并尽量吸纳所提意见,不断完善《条例》的条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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