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深入了解电梯行业在安全标准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深圳经济特区电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2018年8月17日下午,市法制办会同市市场质量监管委和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就《条例》组织进行座谈,充分听取我市电梯制造、运营、使用、维保等多方主体的诉求和对于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共有7位分别来自不同单位的电梯行业专家参与座谈,各位专家就深圳电梯行业现状及困境、电梯质量保修服务期、电梯应急救援机制、电梯性能持续优化、老旧电梯及其设备处理、法律责任等事项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行业协会有关领导也就行业监管等内容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此次立法座谈会不拘形式、不限内容,取得了良好的互动交流效果。市法制办将认真研究各位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现有工作成果上进一步调研、论证《条例》的有关内容,确保该项立法更加科学且更具有操作性,以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供稿:经济法规处 谭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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