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为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市法制办会同市住建局于2017年11月16日—17日在市民中心会议室连续召开三场物业管理条例座谈会。分别邀请了10家物业公司、8家房地产企业和12位业主参加,较为集中地反映了三方利益群体的诉求。
各位参会代表们表示,《条例(草稿)》吸纳了之前所提建议,基本平衡了物业公司、开发商和业主的利益。同时,参会代表们也进一步就条文细节提出了修改意见,包括车位信息的公开、业委会委员及候选人的资格,共有产权界定、架空层权利归属等。随后,市法制办和市住建局对参会代表们所提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表示会慎重考虑各方意见,在法律框架内创新性地解决重点问题。
(供稿:环资处 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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