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立法精神,提高立法可操作性,2017年9月29日,市法制办会同市住房和建设局赴我市首批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之一---深圳市房地产协会进行调研,就《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业条例》的修订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由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吕晋川主持,参加座谈的有万科、华侨城、中海等房地产企业,各参会单位主要围绕物业管理指导委员会设置的必要性、对前期物业费设定政府指导价的合理性、物业保修金占建安成本的比例以及物业公司财务公开等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协会的意见,对《物业条例》条文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供稿:环资法规处 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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