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市法制办正会同市住房和建设局抓紧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业条例》)的修订工作。鉴于《物业条例》中的诸多规定涉及市规划国土委职权范围,为深入了解相关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市法制办和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7年5月19日赴市规划国土委开展立法调研,双方主要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探讨:第一,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审核、工程规划许可和产权登记;第二,在宗地红线划定时如何考虑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第三,物业保修金设置;第四,地下停车位的审批管理模式。通过调研,我们更为切实地了解到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后期我们将根据调研情况对《物业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
(供稿人:环资法规处,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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