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2017年3月23日,我办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赴广东省卫计委征求意见并进行学习交流。广东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家庭发展处、基层指导处、妇幼健康处和流管处相关负责同志参与了座谈会。
会上,市卫生计生委简要介绍了《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起草的有关情况,以及立法过程中面临的若干问题,希望广东省卫计委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支持。广东省卫计委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对该办法的看法,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表示,希望《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废止后,能够加大执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力度,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与会人员还就该办法制定过程中涉及的“街道办是否可以委托社区工作站办理生育登记”、“非婚生育如何定性和处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及“抢生第二胎的夫妻如何定性和处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沟通。下一步,我办将结合座谈会的意见,加快该办法的立法工作进程。
(供稿:社会法规处 王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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