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市法制办于9月9日召开了《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座谈会,就《条例》修改完善以及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与深圳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华大基因、深圳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市法制办副主任崔为民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委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
会上,各单位参会人员畅所欲言,纷纷对《条例》的制定表示兴奋和支持,并就目前在我市人才评价、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社会责任感、诚信制度、住房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条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办和与会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部分问题予以解答,进行了深入交流。
崔为民副主任对各参会单位关心、支持政府立法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人才立法关系到深圳的长远发展,涉及到每个用人单位,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很好,承办处室要全面研究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尽量吸收采纳。此外,鉴于人才工作具有政策性很强的特点,《条例》的部分内容要原则性强一些,但是从操作性和规范性的角度考虑,又需要对内容进行细化,建议承办处室认真研究,做好平衡,会同起草部门尽快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社会法规处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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