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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制办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征求意见稿)》微信听证会

来源: 日期:2016-09-0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深圳市法制办于2016年8月30日下午举行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听证会首次全程采取微信方式举行。微信听证会最高峰在线56人,平均稳定在40人左右,共收到意见和建议212条,听证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次听证会通过市法制办微信平台,通过微信的模式举行听证会,是进一步推动公众更广泛深入参与立法形式的新尝试。微信听证会相对于传统的现场模式听证会,一是可降低参与人员的门槛、节省参与人的成本,参与人免去舟车劳顿,可以随时进出,省时省力;二是有利于即时互动,参与人员既可与其他参与人互动,也可与陈述人互动,获得及时信息反馈,真正畅所欲言;三是因为参与成本更低,提高了参与的积极性,使得参与人更加更广泛。

  听证会上,围绕《条例》涉及的主要问题而确定的听证事项,先由部门陈述人进行陈述,随后参加听证的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并就相关议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

  一是在如何提高社会急救知识的普及率议题上,听证市民参加人认为应加大急救知识的普及力度,从中小学开始全面推广急救知识的普及,并列入考核,同时建议从幼儿园阶段开始就增加相关急救内容。还有市民提出希望有更多的平台可以让公众了解学习救护知识和技能。

  二是在哪些人应当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哪些单位可以开展培训以及对培训有何要求议题上,听证市民参加人普遍认为,急救培训应当更多元化,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训,国际上有相关的认证课程,应该鼓励更多人和机构参与培训,开放应急救护市场,让更多有资质的单位参与进来。还有听证市民参加人提出,深圳义工和义工组织比较多,建议急救培训成为申请加入深圳义工后的一个必须课。此外,还有听证市民参加人建议,应在城市各方位设置培训点,方便市民参加培训取得急救证。

  三是在哪些场所应当配置全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医疗急救设施、急救箱包和器械的议题上,部分听证市民参加人建议,《条例》应明确优先在一些人流量大人多的地方,如火车站、地铁站、大型商场以及社区等配置全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医疗急救设施、急救箱包和器械,配备急救人员,并由相关单位负责管理维护设备,同时提出社区物管人员应当重点接受急救培训。也有听证市民参加人提出,应强制在机场、口岸、火车站、地铁站、交通枢纽等场所配置急救设施。

  四是在对伤病员实施的紧急救护是否应当免责议题上,听证市民参加人认为立法应当明确界定“善意”的范围,针对免责条款,需要在法律设定上更加严谨,建议统一紧急救护的认证标准、统一规范紧急救护培训流程。还有听证市民参加人建议,应为持证的救护者购买公众责任险,出现纠纷或者过失施救,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或者请律师进行辩护,让救人者可以义无反顾的救助急需救护的人。

  听证市民参加人还对《条例》的其他内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市法制办将会认真研究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审议。

  (供稿:社会法规处王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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