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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订)》专家论证会

来源: 日期:2016-08-3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了保证《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订)》的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8月24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在市民中心C区3132会议室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订)》专家论证会,市法制办副主任蒋小文主持会议,市法制办主任胡建农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论证会邀请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就修订《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

  在听取我市股份合作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条例》中较多制度规范和具体条文已经不能适应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修订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的介绍后,与会专家从《条例》与国家现行公司法律法规体系的冲突点、股份合作公司在直接适用国家现行公司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存在问题、股权流转、股份合作公司内部治理、政府监管等方面逐项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同时,建议在此次修订中,要进一步明确股份合作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规范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加强政府监管、完善股份合作公司内部治理等方面做出更多突破。

  胡建农主任表示,各位专家给《条例》修订工作提供了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认真消化、吸收和理解;对《条例(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规管用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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