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11日,市人大法制委召集市法制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召开警务辅助人员立法草拟研讨会。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此次会议主要就警务辅助人员内涵、分类、职责权限、管理制度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立法拟借鉴香港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在管理体制和职责权限方面进行大胆尝试,设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警务辅助人员并行的模式,明确警务辅助人员职责,并为探索志愿警察制度留下空间。警务辅助人员立法的出台不仅能够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而且在制度建设方面具有创新性的意义。
(供稿:文件审查处 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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