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开展,市人大法委、内司委主任、市公安局与市法制办一行于2016年3月2日赴香港辅警总部、辅警总区和辅警警区考察辅警制度。座谈会上,香港辅警支援课警司黄东光、支援课总督察伍汉华和柴湾分区署理辅警总督察梁耀光分别介绍了香港现行辅警制度的总体情况、辅警人员的法律定位、执法权限和权力义务、辅警的职责范围、职级设置、日常管理、考核、奖惩,以及辅警与正规警察的区别、在履职过程中的关系、转为正规警察的途径等。双方还就辅警队伍管理方面的其它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
近年来,我市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比例倒挂,人财物海量流动,基础管理相对滞后,导致警力严重不足,对加快警务辅助力量建设、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了迫切要求。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按照立法计划,市法制办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通过立法规范警务辅助人员职责权限并适当授权、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作用的路径。
(供稿:文件审查处 杜忠、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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