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杭州市法制办一行来深考察机关事务管理立法情况。《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于2012年10月发布实施后,我市就开始了配套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2015年5月,《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是国内较早发布实施机关事务管理行政规章的城市之一。座谈会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办法》的有关内容,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黄祥钊介绍了《办法》的立法过程,并与杭州市的同行就立法适用主体、财政资产管理制度与《办法》的匹配、《办法》的实施情况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