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常委会议关于加快城市更新实施的决议精神,2016年1月14日,市城市更新局局长王策飞率队到市法制办就《城市更新条例》的制定进行座谈,我办黄新山副巡视员和有关处室参加了此次座谈。会议围绕《城市更新条例》中争议较大、涉及利益复杂的制度规定,从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三方面进行探讨,并取得了初步共识。王策飞局长表示,城市更新是深圳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抓手,需要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推动实施,但相关制度设计应当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下一步,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条例》的修改完善,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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