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梳理我国授权立法,特别是国务院层面授权立法相关制度和实践经验,更好地开展授权立法有关工作,7月14日,司法部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国办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上海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市现代法商研究院派专人出席“法治保障改革视角下的我国授权立法相关制度与实践”专题调研座谈会。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同志主持会议。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蒋小文同志应邀出席。
会前,蒋小文副局长召集立法一处、二处、三处业务骨干围绕司法部座谈会讨论提纲,积极研究论证,编写汇报材料。会上,蒋小文副局长结合1992年深圳获得特区立法权以来的典型立法案例,介绍了深圳在授权立法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特色,一是聚力先行先试,发挥“试验田”作用;二是突破体制障碍,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路破局;三是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法制化社会治理;四是坚持破立结合,为改革向纵深推进保驾护航;五是推进新兴领域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蒋小文副局长还提出了关于国务院授权立法形式、明确特区立法优先适用情形和遵循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的具体概念等建议。
会上,各有关单位就座谈会主题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最后,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同志强调,这次会议十分饱满,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尤其是深圳市司法局等单位,还从地方赶过来,提供了很多宝贵意见。我国授权立法和改革开放一直紧密联系在一起,此次会议是立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次碰撞,双方交流了实践中所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以及理论界对于授权立法的建议。这次座谈会仅是这个方向的一次启动会,接下来还要继续开展调研,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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