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曾以《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名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2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3位市民朋友和3个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见附件。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支持!
附件:《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