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深圳市法制办关于公开征求本市法规、规章第二批清理意见的通告》,就《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七项规章的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六项规章的修改,已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等六项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93号)发布。我办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对上述规章修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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