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接送学龄前幼儿上下学的车辆是否纳入校车安全管理范围?
主持人:《深圳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参照《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将接送幼儿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纳入校车安全管理范围,实施许可管理。
网友:校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行车路线是否有效监管?
主持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均已规定“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可换发新的校车标牌并继续使用,《若干规定》对上述内容未做重复性规定。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实施办法》和《若干谷底》的规定,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条件中校车运行方案中包括了行驶线路的内容,同时对擅自改变行驶路线的行为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
网友:校车的从业人员是如何管理的?
主持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均已明确校车驾驶人应当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规定了取得资格应当符合的具体条件,《若干规定》未做重复性规定。对于从业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维修制度、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员岗位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等。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车辆、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台账,建立车辆安全档案、乘车学生信息档案。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校车安全管理人员。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网友:是否存在校车被非法他用?如何防范?
主持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实施办法》和《若干谷底》均规定行驶线路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条件中校车运行方案的内容之一,同时对擅自改变行驶路线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因此校车必须依照经审批的行驶路线接送学生,避免了他用的情况。此外,《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还规定“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搭载货物以及其他影响校车乘车安全的物品。”
网友:一旦发生安全事件应急措施如何最大发挥其作用?
主持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实施办法》和《若干谷底》均规定了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的相关内容。如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网友:校车违规如何监管?
主持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实施办法》和《若干谷底》均对校车违法行为作出了法律责任的规定。如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还明确规定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网友:是否可以将监护人自行租赁的接送学生车辆认定为校车进行许可管理?
主持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实施办法》规定,申请校车使用许可须提交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租赁合同。我市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入学,需要乘坐车辆上下学的学生不多。因此,目前在实际操作中校车使用许可的范围仅限于学校自有或者租用的校车。个别家长因为自身原因需个人或者会同相近家庭租赁车辆接送小孩上学,分布较为零散、且组织较为松散,家长作为监护人理当承担监护责任,保证孩子的安全。因此,《若干规定》未将监护人自行租赁的接送学生车辆认定为校车进行许可管理。
网友: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向哪个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
主持人:《若干规定》明确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市属学校和跨区服务多所学校的校车使用许可以及校车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新区管理机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实施本辖区所属学校的校车使用许可以及校车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因此,市属学校和跨区服务多所学校的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区属学校的校车许可应当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
网友:校车使用许可的有效期是否延长?
主持人:为了更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同时也减轻校车使用单位负担,《若干规定》将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从过去规定的1年延长为3年。但校车使用许可的有效期延长,并不豁免校车每半年应当进行安全检测,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将面临包括吊销许可在内的处罚。
网友:校车使用许可的行政管理有什么新的规定?
主持人:《若干规定》规定了多项便民的安全管理措施:一是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校车审查信息系统,方便申请人提交校车许可申请材料,及时共享、通报校车管理信息;二是跨区服务多所学校的校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实施校车使用许可以及校车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申请人不再需要向多个辖区的管理部门申请许可;三是允许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通过校车审查信息系统临时变更具有合法资格的校车驾驶人、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等事项,临时变更期限限定在15日以内,以便应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出现的突发情况。
网友:校车是否可以在公交站点停靠?
主持人: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若干规定》作出如下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时可以将公交站点作为校车停靠地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