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
为做好《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深入了解该办法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法治办〔2017〕94号)的相关要求,对《管理办法》主要制度内容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经多次研讨、修改完善形成了《<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见附件)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