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将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8月18日14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二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登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查验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执行“扫场所码+电子哨兵”要求,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敬请留意天平大厦动态调整防疫措施(天平大厦联系电话:83055508),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052808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案件明细表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听证案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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