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行为和停放秩序,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市政府令第321号)的规定,深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立法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9日(周一)下午14:30-17:30
地点:深圳市司法局办公楼(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21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和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如下问题进行听证:
(一)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实行总量控制是否可行?结合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动态调整车辆投放数量是否可行?
(二)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区域性经营是否可行?如认为可行,如何确定各车企的经营区域?
(三)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在规范车辆停放、加强车辆清理整治、完善配套保障能力等方面运营监管?
(四)如何加强对用户违规骑行、乱停乱放、恶意破坏等现象的监督管理和处理?
三、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0名。包括市民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3名、市相关行业代表2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代表4名。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深圳市司法局抽签产生。
四、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5名,由深圳市司法局按照报名名单抽签产生。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从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每日9:30-11:30时、14:30-17:30时。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司法局办公楼(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大厦)15楼1501室。
(三)报名方法:
方式1: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验证。
方式2:在报名地点现场领取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在报名地点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938081031。
(五)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人员 |
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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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参加人 |
市民代表 |
身份证(居住证) |
市人大代表 |
身份证(居住证)、代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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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 |
身份证(居住证)、委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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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相关行业代表 |
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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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代表 |
身份证(居住证)、单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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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人 |
身份证(居住证) |
附件: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