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陆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府立法 > 立法听证会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过微信平台召开《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18-03-2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深圳市法制办拟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17:00,通过微信平台举行《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规定》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

  (一)如何确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合法建筑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安全责任人有何不同?

  (二)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以及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应承担哪些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三)如何管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实行名录管理制度是否合适?

  (四)如何加强和完善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监管?

  二、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网络听证方式,通过“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平台举行。

  三、听证代表名额

  本次微信听证会的代表不超过50人,具体如下:

  (一)企业或组织代表10名(每个企业限1名人员参加,需上传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

  (二)市民代表40名。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市民朋友,请您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并于2018年3月23日17:00—4月8日24:00期间进入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菜单“互动交流”--“微信立法听证”报名参与听证。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我办将通过深圳市法制办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附件:1.听证会主要议题及相关条文

  2. 关于《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 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