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市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行为,保护水电燃气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水电燃气价格秩序,市司法局牵头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并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620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 chailj@sf.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