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会同市住房和建设局对2018年印发实施的《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修订稿全文予以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1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29室(邮编:518031)或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4B(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engwei@zj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修订稿)
2.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修订稿)
3.关于《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修订稿)》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修订稿).doc.doc
附件2-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修订稿).doc
附件:3.关于《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修订稿)》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