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强区放权,市住建局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报我办审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0月21日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法规规章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法规规章”栏目提交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0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engq@fzb.sz.gov.cn
附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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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