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市法制办起草了《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为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向社会公开发布,征求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9月6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反馈提出的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法规规章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5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ouhh@fzb.sz.gov.cn。
(四)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法规规章”栏目提交意见。
附件:1. 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