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市水务局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报送我办审查。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12月11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80室(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 chailj@fzb.sz.gov.cn
四、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反馈”栏目提交意见。
感谢您对我市法制工作的支持!
附件:1.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 《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