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规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运输、收纳等工作,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市住房和建设局起草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送审稿)》并报送我办审查。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12月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反馈”栏目提交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80室(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zb@sz.gov.cn。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法制工作的支持!
附件:1.《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