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照市政府立法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草稿)》,并报送我办审查。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途径,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市法制办将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 2017年11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79室(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uxm@fzb.sz.gov.cn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法制工作的支持!
附件:1.《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