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明确租赁房屋综合管理职责,规范租赁房屋的综合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市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深圳市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报送我办审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等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反馈”栏目提交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41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tanyg@fzb.sz.gov.cn。
附件:1.关于起草《深圳市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深圳市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法制办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