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促进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根据我市海陆一体化管理的新情况、新形势及陆海统筹、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海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报我办审查。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3月12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80室(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angxb@fzb.sz.gov.cn
四、关注“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反馈”栏目提交意见。
感谢您对我市立法工作的支持!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海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海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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