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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15-11-1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按照市政府立法计划,市教育局起草了《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并报送我办审查。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途径,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 2015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79室(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uxm@fzb.sz.gov.cn

  感谢对我市法制工作的支持!

  

  附件:1.《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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