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保障我市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规范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委起草了《深圳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报送我办审查。为加强立法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5年3月13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办。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西区C5085室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邮政编码:5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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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zhangjb@fzb.sz.gov.cn
附件:1.深圳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