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原市安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报原市法制办审查。在征求各区(含新区管理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原市法制办会同原市安监局,我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二稿)》。现再次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7月2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012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子邮箱:liangbingbing@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二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二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