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废弃物运输管理,提升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和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行业事故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经初步审查,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大厦1620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ulz@sf.sz.gov.cn
附件:1.关于《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