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2025〕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6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当年拟提请审议项目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8件)。
1.深圳经济特区塘朗山保护与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3.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4.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前海管理局)
5.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6.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专项修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8.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法规专项修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5件)。
1.深圳市水库保护和利用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3.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修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5.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预备项目
(一)法规(12件)。
1.深圳经济特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深圳经济特区促进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科技创新局)
3.深圳经济特区功能型无人车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华区政府、坪山区政府)
4.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化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深圳经济特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6.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7.深圳经济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8.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深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1.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2.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改)(责任单位:深圳海事局)
(二)规章(17件)。
1.深圳市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2.深圳市海上休闲活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大鹏新区管委会)
3.深圳市气象服务规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4.深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5.深圳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6.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7.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8.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0.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修改)(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1.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2.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4.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5.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16.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17.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深圳海事局、大鹏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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