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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6-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2018〕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当年完成项目(20项)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9项)。

  1.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2.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4.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5.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

  6.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

  7.深圳经济特区电梯安全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8.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9.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11项)。

  1.深圳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2.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3.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4.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

  5.深圳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6.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8.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责任单位:深圳国际仲裁院)

  9.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教育局)

  10.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人口和房屋综管办)

  11.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二、预备项目(43项)

  (一)法规(26项)。

  1.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

  2.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

  3.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

  4.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责任单位:市妇联)

  5.深圳经济特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大鹏新区管委会、市文体旅游局)

  6.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7.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9.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10.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1.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2.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4.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利用条例(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5.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6.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17.深圳市燃气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18.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19.深圳经济特区文物和历史遗存保护条例(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

  20.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21.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2.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财政委)

  23.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责任单位:大鹏新区管委会)

  24.深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责任单位:市科协)

  25.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6.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规章(17项)。

  1.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2.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3.深圳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地铁集团)

  4.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5.深圳市海底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6.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

  7.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8.深圳市海滨沙滩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文体旅游局)

  9.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10.深圳市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1.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12.深圳市直升机机场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13.深圳市台风暴雨高级别预警响应规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4.深圳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15.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16.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17.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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