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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 日期:2022-06-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6月1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实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公众反馈意见,均已采纳。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附件:《关于实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关于实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意见来源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说明

1

个人

简化办理手续,实现网上办

采纳

我局将配套出台操作指引。

2

个人

降低原继续缴费退休人员的缴费负担

采纳

允许通知实施前的年限不足继续缴费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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