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加强我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我市制定的《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的规定,我局起草了配套性文件《深圳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7月31日前填写修改意见反馈表(附件4)并发送至邮箱:aohl@zj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2.深圳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3. 关于《深圳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4.《深圳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