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轨道交通票价管理工作,完善票价形成机制,促进轨道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出行需要,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7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0室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收,邮编:518035,联系电话:88101442。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szfgwjgc@fg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