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资金政策,加快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在《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规〔2017〕9号)基础上,我局对资金操作规程进行修订,起草了《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6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C区2060室霍小姐收,联系电话:88101276(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uoxu@commerce.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