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根据市有关部署,市经贸信息委拟将原《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重新印发。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8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49室 收,联系电话:88127117(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aisl@szjmxxw.gov.cn。
附件:1.《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材料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